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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处级干部廉政情况自查的通知
2022年05月09日 / 来源:纪委办公室 / 责任编辑:黄敏 / 作者: / 点击: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市纪委监委关于规范完善干部廉政档案工作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决定开展全校处级干部廉政情况自查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全体处级干部(含机关、学院、科研平台等机构负责人)、其他承担管理任务的五、六级职员和专职组织员。

二、填报要求

填报对象本人实事求是填报《重庆工商大学领导干部廉政情况自查表》(附件1)中各项内容,填报前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附件2),将附件1以“二级单位-姓名”重命名。

纸质文档需在表格(包括空白表格)和附件材料每页底部位置由填报对象本人签字。

三、报送方式与时间

电子文档于2022年5月16日(星期一)上午12:00前以二级单位为报送单位打包压缩后发送至jiwei@ctbu.edu.cn,纸质文档同时交学校纪检监察室(厚德楼6012室)。

涉及个人隐私等需要保密内容的自查表、附件材料,填报人可单独报送至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程东海,李科;联系电话:62769372,62768066。

附件:

1.重庆工商大学领导干部廉政情况自查表

2.填表说明

中共重庆工商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重庆市监委驻重庆工商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2年5月7日


关闭

党政办公室电话:023-62769900 传真:023-62769515

南岸校区: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邮政编码:400067

兰花湖片区: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28号/邮政编码:400067

江北校区:重庆市江北区华新街董家溪鹅石堡山26号/邮政编码:40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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