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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内科研项目清理结题工作的通知
2025年05月19日 / 来源:科研处(社会科学处、科学技术处、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 责任编辑:黄敏 / 作者: / 点击: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内科研项目管理,学校决定对超期未完成的校内科研项目进行集中清理。现将本次清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本次项目清理的范围是:学校批准立项的至今仍未结项的校内科研项目,包括年度立项项目、专项项目、委托项目、科研启动费项目等。

二、清理要求

1.属清理范围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在2025年6月16日前按照本通知要求向所在二级单位提交材料申请结题。

2.未按本通知时间要求提交结题材料的清理项目,一律做撤项处理,并追回已拨付经费。被撤销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报校内科研项目。

3.至今未开展任何研究工作的项目,做终止或撤项处理,学校将追回已拨经费。

三、组织工作

1.本次项目清理工作,由各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单位组织实施。各二级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好这次项目清理工作,采取必要措施,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校内科研项目清理全覆盖。

2.各二级单位对本单位承担的校内科研项目进行自查和清理基础上,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照《重庆工商大学校内科研项目结项材料制作规范》(见附件1)和本通知要求准备结题材料,并按照要求组织评审或审查,成果评审合格者方可报送科研处申请结项,同时填写《校内科研项目结题清理汇总表》(见附件6)。

四、材料报送

1.课题组报送的结题材料包括:

(1)《结题报告书》(见附件2);

(2)《项目申报书》(复印件,科研启动费项目报送已签字盖章的版本);

(3)《项目合同书》或立项文件(盖章版复印件;科研启动费项目无需报送此项材料);

(4)课题成果简介(500字以内);

(5)课题研究成果(研究报告报送原件;论文报送复印件,需复印刊物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等);

(6)其他证明材料(若有);

(7)专家评审意见表(见附件3,申请免于鉴定的无需提供);

(8)重庆工商大学校内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若有需提交)(见附件5)。

2.具体制作装订要求详见《重庆工商大学校内科研项目结项材料制作规范》,结题材料内容按从上到下的顺序装订成册。

3.结题材料数量:1+2模式,其中1份完整的结项材料,2份单独的《结题报告书》(含财务处盖章的流水清单原件)。出版的著作单独提交1册,无需装订到结项材料中。

4.上述材料请装袋提交,并在材料袋上张贴《袋装材料清单》(见附件4)。

请二级单位对清理项目的结项申请进行汇总审核,并将本单位《校内科研项目结题清理汇总表》和项目结项材料纸质版于2025年6月17日至20日报送科研处(厚德楼7009办公室)。《校内科研项目结题清理汇总表》电子版及项目结项材料完整电子版(注:每个老师的材料请单独一个PDF文件,以“项目名称+项目批准号+主持人”命名)请发送至ctbukyc@126.com

联系电话:62769030

联系邮箱:ctbukyc@126.com

附件:

1.重庆工商大学校内科研项目结项材料制作规范

2.结题报告书

3.校内科研项目专家(个人)评审意见表

4.袋装材料清单(请张贴于材料袋)

5.重庆工商大学校内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6.校内科研项目结题清理汇总表

科研处

2025年5月15日


  • 附件【附件材料1-6.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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