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高校巴渝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和青年学者选聘工作通知》(渝教人函〔2025〕18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巴渝学者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教人发〔2019〕2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我校2025年巴渝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青年学者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特聘教授、讲座教授推荐人选原则上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岗位职责任务;青年学者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推荐人选应于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青年学者哲学人文社会科学类推荐人选应于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特聘教授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1年以上国外留学或者工作经历,海外应聘者应担任副教授或相应职务;讲座教授国内推荐人选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海外推荐人选应担任副教授及以上职务;青年学者推荐人选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国内应聘者应受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海外应聘者应担任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在受聘高校全职工作。
(三)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项目)、重庆英才计划等市级人才计划(项目)、同层次人才计划(项目)、巴渝学者计划的市内高校人选,不列入本次选聘范围。
二、推荐范围及名额
各二级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建设发展实际,积极组织校内外人员申报,分别排序推荐巴渝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青年学者。
各单位推荐特聘教授名额不超过1人;推荐讲座教授不限名额,理工类学院、经管类学院至少推荐1名讲座教授;推荐青年学者名额不超过1人,推荐人才为海外人才(包括2024年1月1日以后到岗,以及2025年12月31日前可全职到岗的)可不受指标限制。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可单列推荐2名,不受指标限制。
三、材料报送
(一)二级单位要广泛宣传,充分动员,利用各种渠道,积极动员市外、海外高水平人才申报该项目。
(二)认真审核推荐材料,切实提高推荐质量,并提交推荐人选书面报告,概述每位推荐人选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廉洁自律及立德树人、教书育人、学术贡献等方面情况。
(三)《推荐表》、《汇总表》电子件及纸质件各1份。
(四)主要印证材料PDF电子件1份:(1)反映教学及人才培养方面的印证材料,应经学校教务处审核并加盖印章;(2)反映创新能力、学术水平等主要标志性成果(包括科研项目、项目获奖、发表论著、授权专利、成果转化、经济社会效益、获奖及荣誉称号)的印证材料,应经申报单位审核并加盖印章。专著、论文只需复印封面及目录;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应用情况证明需提供有关检索机构盖章的原件。
请各二级单位于2025年6月11日中午12:00前报送材料至厚德楼5011办公室,电子件直接发送人事处专技科张洁企业微信,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洁
电话:023-62768208
附件:
1.《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巴渝学者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教人发〔2019〕23号)
2.2025年重庆市高校巴渝学者特聘教授推荐表
3.2025年重庆市高校巴渝学者讲座教授推荐表
4.2025年重庆市高校巴渝学者青年学者推荐表
5.重庆市高等学校巴渝学者汇总表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