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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价的通知
2025年06月09日 / 来源: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 / 责任编辑:黄敏 / 作者:刘谋恩 / 点击:

各学院:

按照《重庆工商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价实施办法(试行)》(重工商大〔2014〕187号)精神,学校将组织开展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时间

2025年6月9日12:00—2025年6月27日24:00(第16周—第18周)(共3周)。

二、参评范围

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三、参评课程

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教务管理系统“教学考评”中所列全部课程)。

四、评教方式

学生通过学号和密码进入教务系统进行评价。

方式一:访问教务网址(https://jw.ctbu.edu.cn)——登录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在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输入本人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后,在个人界面中依次点击【教学评价】→【学生评价】,进入学生评价页面。建议浏览器:谷歌浏览器、360极速版浏览器或IE浏览器)

方式二:重庆工商大学网站首页(https:// ctbu.edu.cn)——信息门户——登录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教务系统。

五、评教组织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学生评教工作,做好本学院学生评教的组织、宣传和动员,点对点通知到每位学生,认真组织学习《重庆工商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价实施办法(试行)》(重工商大〔2014〕187号),做到客观、公正、公平地反映教师课堂教学情况、课程教学质量,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价工作。学生只有完成并提交系统所列课程的评价,才能进行本学期课程考试成绩查询。

六、注意事项

1. 特别提醒:学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包括本人对该门课程教学的意见或建议,如果未填写“意见或建议”系统会提示不能提交。评价完一门课程后,需点击提交,才算完成该门课程的评价。点击提交后则不能再更改,请核实无误后再点击提交。

2.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分为“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等级。学生在评价时应根据指标内涵和教师课堂教学的实际情况,评出相应等级。

3. 对每门课程的评价不能全部评定为相同等级,否则系统将视为无效评价,无法保存、提交。学生在评价时,可提出对教师教学的中肯意见和合理建议,意见与建议一律用汉字录入,不能录入如字符、数字、英文字母、空格等。

4. 学生评价采用分散、自主评价的方式,由学生自行选择时间与地点独立完成评价工作,不能相互干扰,不能请他人代评或代替他人评价,不能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5. 学生评教务必以高度的责任心,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诚实诚信的原则。不得发表与评价无关的信息,不得使用任何不文明的语言。

6. 学生本人需注意个人账号和密码安全。学生个人密码为加密密码,其他人不能查询,若密码丢失或遗忘,请按指南找回本人密码,或咨询信息化办公室(南岸校区图书馆南楼一楼大厅,联系电话:62769284)。

7. 学生评教前需认真学习附件1《重庆工商大学教务管理信息系统教学评价操作手册(学生版)》,评价过程中如有疑问,可通过学校企业微信、学生教学信息员企业微信群等方式与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联系。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62768449。

8. 学校选课期间评教系统将暂时关闭,待选课结束后会重新开放,请各学院留意各时间节点。

特此通知

附件:

1.重庆工商大学教务管理信息系统教学评价操作手册(学生版)

2.重庆工商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价实施办法(试行)(重工商大〔2014〕187号)

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

2025年6月9日

(联系人:刘谋恩;联系电话:62768449)

关闭

党政办公室电话:023-62769900 传真:023-62769515

南岸校区: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邮政编码:400067

兰花湖片区: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28号/邮政编码:400067

江北校区:重庆市江北区华新街董家溪鹅石堡山26号/邮政编码:400020

茶园校区:重庆市南岸区梨花大道西侧(在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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