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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商大学关于开展2025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2025年12月01日 / 来源: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 / 责任编辑:黄敏 / 作者:评估中心 / 点击:

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2025年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教督厅函〔2025〕16号)及教育部相关工作部署,我校将开展2025年度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工作。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监测“画像”实施方案〉的通知》(教督〔2025〕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科“画像”实施方案〉的通知》(教督〔2025〕4号)等精神,本次采集的数据将作为生成我校“院校画像”“学科画像”和“专业画像”的重要依据,请务必高度重视、科学填报。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采集平台

1.通过国家教育大数据中心部校数据网络平台进行数据采集,各填报单位登录该平台进行数据填报。

平台链接:https://moedata.ctbu.edu.cn/page/site/login

2.各填报单位可登录教育部数据治理平台查看具体数据采集流程,下载数据填报指南及填报系统操作手册。

平台链接:https://data.moe.edu.cn/page/common/inform?id=1060

二、工作安排

(一)填报原则

数据按照“谁填报、谁负责”的原则,请数据填报单位(责任单位)认真研究和审核数据的可靠性、科学性和合理性。学校层面将组织专题会进行汇报、核实、初审,最后由校长办公会审定。

(二)组织填报的牵头单位

本次数据采集分为“院校篇”、“专业篇”、“学科篇”三部分,相较过去新增了“学科篇”,具体填报的牵头单位分工如下:

1.“院校篇”、“专业篇”数据采集: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和教务处共同牵头组织,各相关责任单位(部门)协同填报;

2.“学科篇”数据采集: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和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办公室)共同牵头组织,各相关责任单位(部门)协同填报。

(三)数据的时间节点说明

数据采集时间节点分为“时点”“学年”和“自然年”三类。

“时点”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学年”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自然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因学科数据为首次采集,本次所有涉及“自然年”的数据表均需采集2024年和2025年两个年度,并在系统中按年度设两个数据表分别采集。

(四)填报方式

由各责任单位在系统填报。可选择系统内直接填报或下载excel表格模板填报后导入的方式(详见《国家教育大数据中心数据网络高校节点操作手册》,附件1)。

(五)工作流程

第一步: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办公室)首先进行指标任务分解,然后确定责任单位,再由责任单位确定协助单位。

第二步:协助单位按照要求和规范提交数据给责任单位,责任单位进行数据汇总。责任单位和协助单位要严把数据质量关,确保数据科学、真实、准确。

第三步:责任单位将审核之后的数据在数据采集平台统一填报并校验提交。

第四步:整体数据采集完成后,各责任单位提交《2025年度重庆工商大学“国家状态数据库”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附件2),纸质版材料经系统填报人员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共同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纸质材料数据必须与系统填报数据保持一致,“院校篇”“专业篇”数据报送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备案,同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gb@ctbu.edu.cn,“学科篇”数据报送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办公室)备案,同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1586672@qq.com。

(六)进度安排

1.培训暨动员会另行通知。

2.基础数据表填报(2025年12月10日前):基础数据表须优先采集,供其他表格关联校验。具体包括:“院校篇”中表1-1至表1-6,表4-1至表4-3,表4-5、4-6,表5-1至表5-3,表 6-4、6-5,以及“专业篇”中表7-4,表7-10。

3.其他数据表填报及单表校验(2025年12月19日前):各责任单位完成在规定时间内“院校篇”“专业篇”“学科篇”数据填报及单表校验。

4.全校数据多表核对(2025年12月26日前):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办公室)完成数据表校验核对。

5.分管校领导专题会(2026年1月2日前)进行汇报、核实、初审,初审通过后各责任单位报备《2025年度重庆工商大学“国家状态数据库”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纸质材料。

6.校长办公会审议(2026年1月9日前)。

7.最终数据上报(2026年1月15日前):锁定并上报国家教育大数据中心(上报截止时间后一经锁定即开启数据传输,无法修改)。

(七)数据校验

1.数据连续性:本次填报的非新增表数据应与往年填报的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形成连续,变化较大的数据需如实提供说明材料。

2.数据一致性:办学基本条件、学生统计情况、毕业生去向落实情况、学生国际交流等数据,应与学校填报的《高等教育学校(机构)统计调查表》(高基报表)、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全国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等信息保持一致。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2025年是首次通过国家教育大数据中心部校数据网络平台开展质量监测数据采集,且采集工作与教育部后续提供院校、专业、学科“画像”工作密切相关,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

2.强化协同。本次数据采集涉及内容新、部门广、时间紧,涉及本科生教育、研究生教育两个篇章,涉及学科建设、专业建设两个维度,各责任单位和协助单位要坚决打破工作壁垒,保障多部门高效协同,确保数据采集、审核、上报全流程顺畅衔接,务必按时按要求完成填报数据。

3.保证质量。各责任单位和协助单位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过程管理,保证数据质量。认真研读《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数据资源建设指南》(附件3),深入领会数据指标内涵,高质量完成填报任务。各单位须保存好原始数据底册和台账,以便备查。

四、其他事宜

请数据采集工作人员尽快加入企业微信群“国家教学状态数据库填报”,相关资料和工作通知将通过企业微信群发布。


附件:

1.国家教育大数据中心数据网络高校节点操作手册

2.2025年度重庆工商大学“国家状态数据库”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

3.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数据资源建设指南

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办公室    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5年11月27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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