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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特设岗位申报遴选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2025年12月09日 / 来源: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 责任编辑:黄敏 / 作者:人事处 / 点击:

校内各单位:

根据《重庆工商大学特设岗位管理及年薪制实施办法(修订)》(重工商大发〔2025〕240号),学校拟于近期开展2025年校内特设岗位申报遴选工作,并对第一批青年菁英岗受聘人员成果产出进行统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说明事项

(一)认真阅读《重庆工商大学特设岗位管理及年薪制实施办法(修订)》《(见附件1,按内部文件管理,不得下载打印或截图传播)。

(二)对照特设岗位申报条件及聘期岗位职责,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岗位申报。

(三)通过学校“科研管理系统”(https://ky.ctbu.edu.cn/)及“教师教学业绩管理系统”(https://jxyj.ctbu.edu.cn/)填报生成《代表性业绩成果材料清单》,打印后提交。

(四)截止2025年12月31日聘岗到期的特聘岗位计划相关岗位在聘人员,符合继续申报特聘岗位计划相关岗位条件的,须在本次申报。

(五)年龄计算时间截止日为2025年12月31日。如:年龄不超过37岁是指截止2025年12月31日未满38岁,即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者根据自愿原则填写《重庆工商大学特设岗位申报表》(见附件2),提出申请,向所在二级单位提交申报表及《代表性业绩成果材料清单》。

(二)二级单位严格审查申报者符合条件情况,并对其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意识形态领域表现等进行把关。经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后向学校推荐,并将申报人员的相关材料报送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有申报青年菁英岗、银发学者岗人员的二级单位,在报送申报人员材料时,须同时报送青年菁英岗“专项职责任务”和银发学者岗“岗位职责任务”。青年菁英岗“专项职责任务”(不同的一级学科应分别制定“专项职责任务”)和银发学者岗“岗位职责任务”应契合受聘人员实际和所在学科发展需要。

三、关于第一批青年菁英岗受聘人员成果产出业绩上报要求

第一批青年菁英岗受聘人员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青年菁英岗成果产出业绩汇总表(成果产出时间范围为2024年1月1日至今,教学科研业绩在科研管理系统、教学业绩管理系统可查询),提交所在部门,部门审核汇总后提交学校人事处。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符合条件人员积极申报特设岗位,认真审核相关材料,并于2025年12月16日下午17:00前将《特设岗位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3)、《重庆工商大学特设岗位申报表》(附件2)、《青年菁英岗成果产出业绩汇总表》(附件4)、《特设岗申报人员代表性业绩成果清单》纸质件(须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报送人事处专技科(厚德楼5011),电子件通过企业微信发送人事处专技科张洁(大)。

联系人及电话:张洁,13996286948。


附件:

1.重庆工商大学特设岗位管理及年薪制实施办法(修订)

2.重庆工商大学特设岗位申报表

3.特设岗位申报人员汇总表

4.青年菁英岗成果产出业绩汇总表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9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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