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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2026年02月27日 / 来源: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 / 责任编辑:黄敏 / 作者:评估中心 / 点击: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为了解和掌握学校本科教学开学准备及运行的整体情况,发现并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学校定于2026年3月2日至3月13日(第1至2周)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期初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上学期教学相关材料归档和完善情况。包括课程与考试相关材料。

2.教学活动的准备情况。包括开学前教学条件检查、教师备课情况检查等。

3.期初教学运行情况。包括教室安排、师生出勤、教学异常情况等。教务管理系统和课表中任课教师须落实到具体人员。

二、检查要求

1.严格按照教育部高教司“切实加强高等学校课堂教学建设和管理,发挥好课堂教学的人才培养主渠道主阵地作用”的要求和《重庆工商大学本科教学检查制度(修订)》(重工商大发〔2024〕216号)的要求进行检查。

2.检查采用自查方式。各学院党政领导须高度重视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组织和落实好各项检查工作,责任到人。

3.全校正式行课第一天(3月2日),学院领导、系主任、实验室主任、专业负责人、课程团队负责人、院级督导、辅导员(班主任)须深入课堂教学一线,通过听课、巡查等方式了解教师教学状况、学生学习状况、学生上课出勤情况等。

4.经济管理类实验期初教学检查办法由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负责,学院实验教学检查由各学院负责。

5.各学院应对期初教学检查认真总结,于3月19日(第3周星期四)前将期初教学检查情况表(附件1)的电子版、签字盖章后的期初教学检查审核确认单(附件2)纸质原件报送至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厚德楼1003室),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liumouen@ctbu.edu.cn。

三、其他事项

1.学院要严把调(停)课审核关,不得随意调(停)课,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上课者,需提前向学院教学秘书报备并得到学院批准。

2.任课教师应在第一次上课时告知学生取消评教资格的条件、本课程考核方式、成绩构成及占比、平时成绩的评定方式。

3.各学院及时开展新学期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和上学期信息员履职情况,适时进行工作要求提醒或开展相关指导培训,根据制度文件要求做好信息员日常管理。

4.经管中心和各实验教学中心要做好实验课课表的落实及实验室的相关准备工作。

5.后勤处要及时做好多媒体设备的维护、维修及保养工作,确保学生返校后设备的正常运行。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期初教学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以检查促改进,推进本科教学质量提升。

特此通知

附件:

1. 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表(含3个子表格)

2. 期初教学检查审核确认单参考模板

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

2026年2月27日

(联系人:刘谋恩;联系电话:62768449)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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